明正典刑的成语故事


明正典刑

拼音míng zhèng diǎn xíng

基本解释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

出处宋 吕颐浩《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》:“如是托疾,自当明正典刑;如委实抱病,伏望天慈,放臣闲退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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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明正典刑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吉星高照 陈残云《热带惊涛录》:“那是他在香港当学徒时刺上的,带有‘吉星高照’之意。”
出师无名 《新唐书·东夷传·高丽》:“莫离支杀君,虐用其下如檴阱,怨痛溢道,我出师无名哉?”
走马观花 唐 孟郊《登科后》诗:“昔日龌龊不足夸,今朝放荡思无涯。春风得意马蹄疾,一日看尽长安花。”
处实效功
鸿鹄将至 先秦 孟轲《孟子 告子上》:“使奕秋诲二人奕,其一人专心致志,惟奕秋之为听。一人虽听之,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,思援弓缴而射之,虽与之俱学,弗若之矣。”
空费词说 明·冯梦龙《警世通言》卷三十三:“仆有一计,于兄甚便。只恐兄溺 枕席之爱,未必能行,使仆空费词说耳!”
举贤任能 《礼记 大传》:“三曰举贤,四曰使能。”
节哀顺变 西汉 戴圣《礼记 檀弓下》:“丧礼,哀戚之至也;节哀,顺变也。君子念始之者也。”
祸国误民 邓小平《党在组织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迫切任务》:“精神污染的危害很大,足以祸国误民。”
异途同归 西汉 刘安《淮南子 本经训》:“五帝三王,殊事而同指,异路而同归。”